《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辦法(修訂)》解讀
2022年12月9日第107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江西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辦法》在保證政策延續性的基礎上,主要在工作機制與部門職責、學習科目和學時要求、經費投入與保障、公共服務項目提供、繼續教育機構管理、繼續教育情況應用等方面進行了完善和升級。《辦法》的頒布實施既是對中央和省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的全面貫徹落實,也是對我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的全面規范,必將有效地推動專業技術人才拓展知識結構、提升綜合素質和創新實踐能力。《辦法》共計27條,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明確繼續教育職責與任務
《辦法》明確了專業技術人員個人、用人單位、行業主管和人社部門以及人民政府等繼續教育涉及各方的職責和任務。規定專業技術人員需要根據崗位和職業發展要求積極參與繼續教育學習;用人單位應實施相應的繼續教育活動,為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提供便利;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的繼續教育工作;人社部門負責本地區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將教育教育納入人才發展規劃和干部教育培訓規劃,支持和引導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用人單位實施好繼續教育活動。
二、明確學習科目和學時要求
《辦法》規定了“繼續教育內容包括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九十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三分之二。”明確了可計入繼續教育學時的六種學習形式,其中包括參加符合規定的線上學習教育活動,體現學習教育的針對性、實用性、時代性,減輕專業技術人員的學習負擔。
三、明確繼續教育經費投入與保障
《辦法》規定了繼續教育所需資金的來源,明確了政府、企業事業單位在繼續教育經費投入中的具體職責。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加強繼續教育必要工作經費保障,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提取職工教育經費,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資助或者捐助繼續教育事業,為開展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提供經費保障。
四、確定繼續教育公共服務項目
《辦法》用列舉方式分別明確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提供的繼續教育公共服務項目。其中,人社部門主要承擔繼續教育政策供給、繼續教育工作的統籌協調、知識更新工程的組織實施、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發布、公需課程確定以及繼續教育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等服務事項;行業主管部門主要承擔本系統本行業繼續教育專業科目指南發布、課程確定、學習資源平臺開發,以及學術研討會、技術交流會等活動的組織開展。
五、規范繼續教育機構管理
為了便于用人單位和專業技術人員選擇最適宜的繼續教育機構,規定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可以根據職業類別分別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采用競爭性方式確定繼續教育機構推薦目錄并公布。《辦法》明確繼續教育機構應當具備的條件、應盡的工作職責以及實施教學計劃和培訓項目等方面的要求。規定設區的市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或者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定期對繼續教育機構進行考核評估,向社會公布考核評估結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對用人單位、繼續教育機構執行本辦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建立繼續教育機構信用管理制度。
六、強化繼續教育情況應用
為了激勵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加繼續教育,保障我省繼續教育事業持續健康發展,《辦法》強調了繼續教育情況應用。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與使用、晉升相銜接的激勵機制,把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情況應當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和申報評定更高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作為職業資格登記或者注冊的必要條件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