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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醫療保障政務服務經辦指南】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特殊藥品待遇備案
一、事項名稱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特殊藥品待遇備案
二、受理單位
參保地醫療保障經辦服務機構(以下簡稱“醫保經辦機構”)
三、服務對象
符合特殊藥品使用規定的參保人員。
四、辦理渠道
1.現場辦理: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服務大廳;
2.非接觸式辦理:通過醫保網上服務大廳、贛服通、“一窗式”綜合服務系統、手機APP、微信公眾號、QQ/微信業務群、政務郵箱、定點醫療機構等不同方式積極推進非接觸式辦理,目前省本級、南昌、萍鄉、贛州、上饒、撫州已實現。
五、辦理流程
申請特殊藥品待遇時,應先由就診特藥定點醫療機構責任醫師提出特殊藥品使用建議,并填寫《江西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及評估表》,經由定點醫療機構醫保管理部門審核后,交醫保經辦機構或定點醫療機構按以下流程辦理:
1.醫保經辦機構辦理流程:醫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確認備案;
2.定點醫療機構辦理流程:定點醫療機構上傳信息或提交材料至醫保經辦機構,由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確認備案。
六、辦理材料
1.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
2.《江西省醫療保險特藥使用申請及評估表》;
3.疾病證明書;
4.病理診斷(必要時需提供基因檢測報告);
5.出入院記錄。
七、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八、查詢方式
1.各設區市“12345”政務熱線;
2.各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咨詢電話(見附表)。
九、監督電話
各設區市“12345”政務熱線。
十、評價渠道
1.現場評價:各醫保經辦機構大廳評價器、評價二維碼、自助服務終端、意見箱等;
2.線上評價:政務服務網上平臺、手機服務平臺等;
3.電話評價:各設區市“12345”政務熱線。
十一、辦理流程圖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使用特殊藥品待遇備案辦理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