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環境保護廳信息公開工作進展情況
2014年,我廳深入推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2014]63號)有關要求,制定并印發了2014年省環保廳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明確了信息公開工作重點領域和具體措施,不斷優化信息公開平臺,拓寬信息公開渠道,建立和完善信息公開制度,環境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情況
我廳遵循“全面、及時、準確、規范”的原則,及時公開各類環境保護信息。2014年主動公開政府信息2615條,較去年同比增長12%。
(一)推進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全面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受理情況、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結果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等相關信息,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全文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批復文件。
(二)推進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為加強對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我廳全面公開了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包括重點污染源基本情況、污染源監測、總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費征收、監察執法、行政處罰、環境應急等八大類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同時,定期公布違法排污企業名單、環保不達標生產企業名單、重點行業和企業環境整治信息等,接受公眾監督。
(三)推進污染減排信息公開。定期公布國控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和重點污染源基本信息,以及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每季度公布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報告,每年發布《江西省環境統計年報》。及時公布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信息,以及對未完成減排任務企業的處罰情況。
(四)推進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及時公開各類空氣質量和水質環境信息,每日發布環境空氣質量日報;每月發布河流主要監測斷面月報和江西省環境質量月報;每季度發布江西省重點污染源監測季報;每年發布江西省環境統計年報和江西省重點污染源監測年報等;“六·五”環境日向社會公開發布江西省環境狀況公報,從水環境、大氣環境、聲環境、固體廢物、輻射環境、生態環境等方面全面公開我省環境質量狀況。同時,南昌、九江、新余已實現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數據實時發布,動態發布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顆粒物、細顆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污染物監測數據。
(五)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主動公開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按照規范要求公開政府采購與招投標信息。
在推進上述重點工作的同時,其他領域的信息公開工作均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4]12號)和《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府廳字[2014]63號)有關要求扎實開展、穩步推進。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2014年,我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件,較去年同比增長18%。其中,通過信函形式提交的申請7件,通過政府門戶網站提交的申請13件。申請內容主要涉及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質量、行政處罰、污染減排等方面信息,均已按規范要求進行了辦理。
三、做好政策解讀和熱點輿情解讀回應工作
我廳著力加大政策解讀力度,通過環保宣傳與培訓、在線咨詢、在線訪談、微博互動等形式,加強與公眾溝通、交流與互動,做好政策解讀和熱點輿情解讀回應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全面深入解讀政策信息內容,及時向公眾闡釋政策,解疑釋惑,讓公眾更好地知曉、理解相關政策和舉措。
四、健全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建設和平臺建設
我廳狠抓建章立制,不斷健全和完善信息公開工作相關制度,制定并印發了《2014年江西省環境保護廳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政務信息工作管理辦法》、《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機關重要行政事務督辦暫行辦法》、《江西省環境保護廳首問負責制度》、《江西省環境保護廳一次性告知制度》、《江西省環境保護廳限時辦結制度》、《江西省環境保護廳網站管理辦法》、《江西省環境保護廳信息發布管理制度》等規范制度,并抓好制度貫徹執行。在推廣運用新版網站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網站功能,充分發揮省廳門戶網站信息公開第一平臺作用。同時,進一步規范政務微博管理,將政務微博建設成為服務民生的信息發布平臺和溝通互動平臺,暢通信息發布渠道,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